吕梁警方破获一起口罩诈骗案!涉7省份金额达30余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吕梁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作配合,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公安机关“春雷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吕梁市公安机关又成功侦破一起涉疫诈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
2月18日,方山县居民薛某通过微信获知赵某鹏贩卖额温枪,遂与对方签订买卖合同,并通过手机银行支付108000元购买了600个额温枪,货款支付后,对方找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发货,薛某意识到可能被骗,遂于2月22日到方山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警后,方山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抽调专人组建专班全力攻坚。在市局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迅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随后,专班民警辗转河南、山东、河北、吉林、辽宁五省,跨越四千多公里,于25日下午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赵某鹏成功抓获。
经查: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鹏利用医疗物品紧缺的现状,在无口罩、额温枪货源的情况下,利用微信发布出售口罩、额温枪的虚假信息,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后实施诈骗。经初步统计,赵某涉嫌诈骗金额30余万元,受害人遍布吉林、山西、上海、广东、河南等7个省市。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鹏已被方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涉疫情诈骗案件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医用口罩,当受害人付费购买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二是不法分子冒充慈善或民政部门,向用户发送防控疫情“献爱心”的虚假信息,或搭建虚假官方网站,利用群众的同情心骗取捐款;三是冒充熟人实施诈骗,不法分子潜入QQ、微信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为由,冒充群内成员骗取钱财。
广大群众务必提高防范意识:购买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一定要在正规渠道购买,保证防疫用品质量的同时,也要小心被骗;对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是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同时,吕梁市公安机关将密切关注涉疫情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态势和变化,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吕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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