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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发布】山西省公安厅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0-4-3 录入员: 点击[880]

【重要发布】山西省公安厅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进入三月以来,气温急剧上升,大风天气增多,加之疫情趋稳后人员流动加大,群众野外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用火等风险突出,晋中、忻州、阳泉、太原、吕梁等地相继发生山林火灾,防火形势异常严峻。随着清明临近,森林火灾风险持续升高。为深入贯彻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近日,省公安厅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范工作。

周密部署迅速行动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盯野外用火、非法用电等突出风险,严密措施责任,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严防死守、严管严控,合力筑牢“防火墙”,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导致的森林火灾。

 

严密管控烟花爆竹

 

公安机关将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迅速对烟花爆竹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进行一次彻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特别是针对销售终端,公安机关要求必须100%实名购销登记。

 

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根据各地党委、政府封山禁火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将主动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在重点林区、山林景区入山要道设立封控卡点,严格管控进入山区林地的人员、车辆和物品,严防火种进山入林。

 

深入排查山林周边村庄、企业、施工项目用火、用电及使用危爆物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逐村逐企签订责任书,建立隐患清单,动态整治整改。

 

督促电力、油气等企业、单位,加强靠山过林区域重要基础设施、管道、线路的排查巡护,确保绝对安全。

 

依托“一村一辅警”、景区警务室等防控支点,组织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对农林交错区、山林景区、野外重要基础设施及周边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焚烧秸秆、烧茬燎堰、祭扫用火、野外游玩用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及时报告巡查发现的火险隐患。

 

对处在林区内的村庄、企业,公安机关将督促严格落实专人巡查看护责任,确保林区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入山进林路口都有专人巡查看护。

 

公安机关还将依托掌上派出所工作平台,以山林周边村庄为重点,会同有关乡镇、村委和应急消防部门,广泛建群进组、入村入企开展防火宣传,张贴严禁野外用火、非法用电的通告,以理服人、以案释法,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群众绿色祭扫、生态殡葬、安全用火用电。

 

严厉打击涉林火灾违法犯罪

 

全省公安机关将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违反封山禁令、政府通告违规野外用火、非法用电等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查处违规用火用电肇事肇祸者,强化典型案件宣传曝光,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强化值班备勤和应急处置

 

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统筹清明节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强化领导带班和全员值班备勤,优化警力部署,完善应急预案,畅通与应急消防等部门的工作互通,及时处置涉森林火灾的各类线索。市县公安机关带班局领导要每日调度森林防火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查缺补漏,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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