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交警二大队错时查酒驾 严查侥幸司机
为深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7月21日夜间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各中队警力错时夜查,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3时许,抽调到城区突击夜查的农村执法小分队民警,在新华街北口对晋J1PXXX一辆蓝色斯巴鲁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脸色绯红、满身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检测仪显示,该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该驾驶人刘某被查获前,和朋友在烧烤店吃饭并饮酒,饭后已经到了晚上11点,刘某以为这个时间段查酒驾的交警应该收工,估计没事。不料被二大队执勤交警逮个正着。
吕梁交警温馨提示:酒驾醉驾风险高,罚拘吊证代价大。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驶!即使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及非机动车也都是违法的。参加聚餐活动,记得相互提醒拒绝酒驾,避免因此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审核:甄立峰
编辑:陈莎莎、裴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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