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秦国杰决定逮捕
本报讯(记者邓伟强)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秦国杰(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审查起诉。日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秦国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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