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华晋焦煤沙曲二矿发生安全亊故涉嫌瞒报为那搬?
连日来,山西省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开展,并不断引向深入。安全检查工作聚焦各类细微环节,靶向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将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近日知情人举报,山西省柳林县华晋焦煤沙曲二矿在2020年4月18号下午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在综采队生产时一人不慎掉入破碎机当场挍死。发生事故后,矿方本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而是蓄意瞒报和死者家属协商私了高额赔偿。
死者,王伟,现年二十九岁,系山西省原平市城内人,父亲王玉田现在沙曲一矿工作,王伟于2018年矿工子弟招工分配到沙曲二矿,矿长是贺永生。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2020年9月30日记者反映给柳林县应急管理局,10月12日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卫局长回复说;“关于华晋焦煤沙曲二矿在2020年4月18号的安全事故,没有接到这起事故的报告,也没有给市局报,也不属于我们管理,然后我们在通过相关程序来核查这个事情。”
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对事故瞒报的惩罚整治力度加大,发现一处,立即严肃处理一起。尽管如此,山西柳林县应急管理局卫局长说不属于他们管辖,又说通过相关程序来核查,到底是能管还是管不了,公众质疑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说的自相矛盾不得其解。希望山西柳林县应急管理局能调查核实清楚这起涉嫌安全瞒报事故,还广大公民瞒报事故的事实真相。
来源:三晋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