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吕梁举行两场新闻发布会
吕梁将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
杨伟东 摄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12月9日,从吕梁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集中淘汰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12月30日前,吕梁将完成全市6343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任务,基本消除柴油车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助力打赢全省蓝天保卫战。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载荷高,使用年限长、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是影响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对降低大气污染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信息中心负责人梁建玲介绍,全市公安交警将紧盯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抓紧完成各项淘汰任务,切实做到源头管控到位、限制通行到位、车辆检测到位和回收拆解到位,坚持依法依规、疏堵结合,在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淘汰工作的同时,切实维护车主业户的合法权益,强化风险防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据悉,本次淘汰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是指在全市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截止2013年前生产的重型、中型柴油货车。
车辆报废流程为:车主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五联);车主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领取机动车注销单;也可先注销,后拆解。车主持《道路运输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办理车辆营运注销手续,领取《道路运输证》注销单。
补助申请流程为:车主在注销车辆后,携带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单原件、《道路运输证》注销单,前往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所服务窗口,办理补助、奖励资金领取手续。
车主为个体的,须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须提供单位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单位法人书面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助标准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2月31日前淘汰的,登记年限为2013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9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98万元;登记年限为2011至2012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65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1.1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65万元;登记年限为2009至2010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43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0.88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43万元;登记年限为2007至2008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1.1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 0.66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1.1万元;登记年限为2006年的,重型载货车补助0.88万元,中型载货车补助0.55万元,重中型牵引车补助0.88万元。12月3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助。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2月15日前淘汰的,除补助资金外,给予补助资金15%的奖励资金;12月16日至20日淘汰的,给予补助资金10%的奖励资金;12月21日以后淘汰的,不再给予奖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12月1日起,全市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路检路查,按上限严格依法查处;对12月31日前,未淘汰柴油货车的企业或个体车主,不再办理新增运力和其他营运许可。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三部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杨伟东 摄
12月9日,《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郭卫民,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雁斌、市政府副秘书长吴海明等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网信办主任雷跃锋主持。
自2015年11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15件,稳居全省新授立法权地级市之首,为推进吕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部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的立法计划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吕梁市生态环境、城市道路及安全情况牵头起草。《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于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自10月1日起施行。《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11月27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郑志刚介绍了三部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及主要内容。
《吕梁市河道管理条例》共设“总则”、“河道治理”“河道保护”“河道利用”“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四十一条,突出“生态治理”,从“水质监测”“水量调控”“建设整治”“清淤”“保洁”等角度构建了一整套动态立体治理体系。
《吕梁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全文共19条。条例采取“小切口”立法方式,不贪多求大,不搞面面俱到,紧紧围绕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普遍、最突出的城市道路反复开挖、修复质量差、施工扰民等问题进行规制,严控道路反复开挖、提高道路修复质量、减少施工扰民,力求所立之法能用、管用、好用。
《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其特点是明确了行业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车辆投放、安全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制,消除了监管盲区,更重要的是以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规范监管为手段,引导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靳东征、市水利局局长李子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刘亚楼分别对三部条例的贯彻执行作了表态发言。他们均表示将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强化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推进“专项行动”,着力破解难题;尽快出台配套措施,确保《条例》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雁斌在总结发言中指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城乡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持续发力,先后起草、修改、审议、通过了三部地方性法规,推动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实现了新提升、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同时强调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宣传、注重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在条例的落实上下功夫,出实招。要尊崇条例,维护条例,将对条例的尊崇转变为一种实实在在的法治实践,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近30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参加发布会。(贺丽云)
来源: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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