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患者负担7.7亿元!我省“两病”门诊待遇惠及217.5万人
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梁耀华 太原报道 12月23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十三五”期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和成效。“十三五”期间,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改革,被国家确定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省。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持续向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升,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2.48/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至4.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至5.2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此外,山西省将298种日间手术治疗纳入门诊按病种付费管理,使患者住院时间减少一半,费用支出节约近50%。
山西省还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有217.5万人享受“两病”门诊待遇,减轻患者负担7.7亿元。另外,在“十三五”期间,为了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山西省通过院对院综合性医院整体托管、国家级医院和省级医院院对院专科医院托管、院对科合作共建、科对科能力提升、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5种模式,开展“136”兴医工程,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并探索“5G+远程医疗”等 (5G+120急救+慢病管理+基层防控+监管运行)创新模式,从而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方面,山西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我省“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起付线为60元/年,参保患者使用甲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60%,使用乙类药品的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患者年度支付限额为260元,Ⅰ型糖尿病为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为360元。
城乡居民中已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两病”患者,继续按原有政策规定享受待遇。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但是与家庭医生签约并采取药物治疗的,经家庭医生团队确认可直接纳入保障范围;新纳入的“两病”患者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出具的疾病诊断建议书,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报销待遇。
来源: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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