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投放共享电单车,多家企业被约谈
太原市规定不允许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所以大部分街道很难见到共享电动车。
不过,最近有市民反映,在学府街、晋阳街等一些城南区域的街道上,出现了一批违规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动车。
经过核实调查,4月7日得知,太原市交通运输局已经约谈了违规投放运营共享电动车的相关企业。
2017年,太原市政府出台(2020年4月修订完善)的《关于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然而仍有部分经营企业违规投放。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共交通和共享汽(单)车相关负责人表示,共享电动车一直是执法的监管重点。
近期发现美团单车共享电动车、小遛共享电动车、大哈共享电动车在太原市违规投放,太原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单车企业进行了约谈。执法人员对上述企业说明违规投放具体情况,出示了相应的文件依据,给出了要求回收处理的意见。
太原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市民
目前太原市六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动车都是违规投放的,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骑乘人员有安全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
未成年人也能通过手机扫码开锁使用。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道路交通危险判断、规避能力还比较弱。同时,一些孩子在没有家长管教的情况下,将马路当做游乐场所随意骑行、追逐,极易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所以各位家长应该管理好孩子,不提供其骑车上路的条件,要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记者李涛)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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