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十月份“减量控大”新闻通稿
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吕梁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全体民警恪尽职守,严查重处酒驾、醉驾等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现将7起典型酒驾案例进行曝光,希望以真实的案例,警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案例一:
2021年10月11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国道307线732公里处设卡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7时,有一辆车牌号为晋AB****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民警依法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2021年10月12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滨河南东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09时41分,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89***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冯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民警依法对冯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2021年10月15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滨河南东路延伸路设卡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7时02分,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C****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民警依法对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2021年10月18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滨河南东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7时,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WS***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邢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民警依法对邢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2021年10月20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信义镇米五线处设卡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6时15分,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AH***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民警依法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六:
2021年10月28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滨河南东路处设卡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5时43分,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KD***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张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民警依法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七:
2021年10月29日,吕梁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在辖区滨河南东路延伸路处设卡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10时44分,有一辆车牌号为晋JDY***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刘某某身上有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民警依法对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吕梁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温馨提示:
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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