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
热点聚焦
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 2
2024年国庆假期交通安全两公布一
殴打父母者不配当公务员
六部门发文:医生注意,年前向这些行
外交部深夜警告:一切后果由立方负责
寒门能否出贵子?985高校副院长写
出征在即!神舟十三号载人飞船飞行乘
重磅!CCTV16要来了!
山西临汾聚仙饭店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
法制天地
消费者拍短视频维权被诉,维权的法律
山西吕梁 是谁在保护污染企业?
山西确定法治山西、法治政府、法治社
焦点透视
山西一地发现同乘人员,活动轨迹公布
真·拾金不昧!司机捡到全运会金牌,
山西公布太原台骀山游乐园冰雕馆“1
北京警方通报吴某凡事件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时评
山西“四好农村路”咋建?咋管?咋运营?看这里→
发布时间:2022-8-24 录入员: 点击[502]

山西“四好农村路”咋建?咋管?咋运营?看这里→

 

建好乡村路 造福千万家

 

驱车行驶于乡村,一条条宽阔平坦、干净整洁的小路纵横延展,道路两旁绿树成荫、花儿绽放,清新之风扑面而来……今后,如此场景将成常态。

 

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惠一方人,农村公路是城乡联系的纽带,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820日消息,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全省农村交通条件和出行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公路发展总体水平达到中部领先、全国前列。

 

“四好农村路”铺筑致富路、串起新美景、织就“幸福网”,一幅美好新画卷缓缓展开……

 

咋建好?

 

《意见》提出,推进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路网向进村入户倾斜、向自然村延伸,与景区道路、农村街巷、农田水利设施有效衔接。

重点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有计划推进县乡公路改造,因地制宜发展资源路、产业路,实现乡镇100%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以临水临崖、隐患路口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为重点,完善排水、防护、警示等设施,清除路口通视三角区障碍物。

加快黄河、长城、太行三个一号旅游公路建设,2022年基本实现主线贯通,2024年全面建成,同步完善沿线慢行道、驿站、营地、观景区、信息服务配套设施,实现三大旅游板块所有A级及以上景区直接连通、所有非A级旅游资源全面覆盖。

 

咋管好?

 

山西省在太原市晋源区、晋中市榆次区、长子县、沁水县、右玉县、蒲县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完善“县有综合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违章建筑、非公路标志及占道经营、马路市场等,推动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充分利用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智能检测等新技术,完善农村公路智能化云平台,建立公路大数据中心。推进“大数据+旅游交通”融合发展,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构建人、车、路一体化感知网络,打造智慧旅游公路。

 

咋护好?

 

推行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基本实现具备检测条件的农村公路路面自动化检测全覆盖。

提高抗灾救灾和灾毁抢通能力,202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公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建立全省承灾体调查数据库。

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广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全寿命周期成本养护设计技术和施工工艺,加快淘汰落后工艺。

推广“互联网+养护”模式,发挥互联网技术优势,加强养护数据采集分析应用,提高精准养护、科学养护水平。

加强农村公路低成本养护技术研发,形成适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咋运营?

 

发展以县域为中心的农村客运公交化班线,鼓励毗邻县间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现全域公交。

推动政府购买农村客运服务,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服务好”。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客运、旅游专线、旅游公交,构建旅游客运网络,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站建设。加快推动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邮政、快递、商贸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

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强化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推广安全绿色车型,严禁不符合条件的线路开通客运班车,严禁农村客车超员超载,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推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农村客运车辆上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记者 李静)

 

来源:太原晚报

上一篇: 俄乌冲突已半年,留给欧洲的时间不多了……
下一篇: 重要!9月1日起补票将有新变化!
合作伙伴: 百度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合作伙伴 | 人员查询
Copyright @ 2010-2014 山西焦点法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晋ICP备12006047号-1